<< 路加福音 7:4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8:28
    但那奴僕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一百日工錢的,便抓着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所欠的,都要還!」
  • 馬太福音 6:12
    免了我們的罪債,如同我們也免了欠我們罪債的人。
  • 約翰一書 1:8-10
    我們若說「我們沒有罪」,便是欺騙自己,真實就不在我們裏面了。我們若認我們的罪,上帝是可信可靠,是公義的,他必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我們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撒謊者,他的道就不在我們裏面了。
  • 羅馬書 3:23
    因為萬人都犯了罪,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 路加福音 7:47
    故此我告訴你,她那許多的罪都得赦免了,因為她多多地愛;但那少得赦免的,愛也少。』
  • 民數記 27:3
    『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卻不是在那聚集來攻擊永恆主的那一黨人之中、不在可拉一黨的人中間;他是在自己的罪中死的;他卻沒有兒子。
  • 羅馬書 5:20
    律法溜了進來,使過犯增多;但罪在哪裏增多,恩典也就在哪裏格外地滿溢;
  • 以賽亞書 50:1
    永恆主這麼說:你們母親的離婚書、我用來送她走的證件、在哪裏呢?或是說:哪一個是我的債主,我把你們賣給他呢?看哪,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送走、是因你們的過犯。
  • 馬太福音 18:23-25
    故此天國好比一個做王的人,想要同他的奴僕算賬。開始算的時候,有一個欠六千萬日工錢的被帶了來,到他面前。因為沒有可償還的,主人就發命令叫他把自己、連妻子帶兒女都賣了做奴僕,並賣所有的一切、來償還。
  • 路加福音 13:4
    或是說,西羅亞裏面的樓所壓死的那十八個人——那樓殺害他們——你們以為他們有所虧負、過於那住耶路撒冷的眾人麼?
  • 提摩太前書 1:15-16
    有一句話是可信可靠,是全然值得悅納的,就是:『基督耶穌到世界上來、是要拯救罪人』;其中的罪魁呢、我就是;然而我蒙了憐恤,正因為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上證顯他萬分的恆忍,好給將來信靠他而得永生的人做標本。
  • 路加福音 12:48
    至於那不知道、而作了該受鞭打之事的,卻必少受打。凡多給誰,就必向誰多索取;多託付誰,就必格外多地向誰要。
  • 耶利米書 3:11
    永恆主對我說:『轉離正道的以色列比詭詐的猶大還顯得罪輕。
  • 路加福音 11:4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自己也免了所有虧負我們的人,領我們不進入試誘。」』
  • 約翰福音 15:22-24
    我若沒有來對他們講話,他們就沒有罪;如今呢、他們的罪是無可推諉的了。恨我的,也恨我的父。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所沒有行過的事,他們就沒有罪;如今呢、連我與我的父、他們都看見了,也都恨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