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0: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10:5
    在摩西言恃法稱義者、曰、遵此則得生、
  • 加拉太書 3:21-22
    曰、律法與上帝之許相反乎、非也、若所賜之法、能使人生、則恃法可稱義矣、但經明言萬人有罪、惟信耶穌基督、可得所許之福、
  • 羅馬書 3:19
    吾儕知律法所言、指法下人言之、以塞諸口、使舉世服罪於上帝前、
  • 以賽亞書 8:20
    當察作證之言、必稽出命之書、否則不睹旭日之光。
  • 羅馬書 4:14-16
    若恃法為嗣子、則信歸烏有、許亦無益、有法、此有刑、無法、則無犯法、故應許本乎信、實由上帝恩、而應許益堅、且及苗裔、其為裔、不惟遵法、乃效吾父亞伯拉罕之信、
  • 加拉太書 3:12-13
    律法不以人信而得生、惟曰、遵此則得生、基督贖我、脫法之咒詛、以其代我咒詛也、經云、懸木者、服咒詛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