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15:27
    爾等素從予遊、亦當為予作證也。
  • 希伯來書 2:3
    況辜負偌大之救恩、其能僥倖於萬一耶?此救恩自始為主所親傳、而親炙之者又為吾人闡述、鑿鑿有據;
  • 使徒行傳 26:16
    汝且起立、予顯汝前、將有所命、立為執事、以汝所見及予隨時所示者悉為證之。
  • 馬可福音 1:1
    天主聖子耶穌基督福音之濫觴、
  • 彼得後書 1:16
    蓋吾儕所宣揚吾主耶穌基督之神德及其重臨、非據玄思妙構之稗乘、乃憑親炙目睹之威靈也。
  • 1約翰福音 1:1-3
  • 彼得前書 5:1
    我乃一長老也、曾目擊基督之受苦蒙難、且於來日將顯之光榮、預有其分焉。吾欲憑此資格、為爾中任長老者進一言。
  • 使徒行傳 1:21-22
    因是亟宜於吾主耶穌出入我中時、即自如望施洗、至其昇天之日、與我同處之人中、遴選一人、共為耶穌復活之見證。』
  • 使徒行傳 4:20
    凡吾輩所見所聞、不得不言也。』
  • 使徒行傳 1:8
    然聖神降臨、將賜爾等以神力、而爾等將為予作證、始自耶路撒冷、繼及猶太沙瑪里、終至普天率土、無遠不屆。』
  • 使徒行傳 1:3
    蓋自其受難以後、其復活之證、不一而足、現形於其徒者凡四十日、為之闡述天主之國。
  • 使徒行傳 10:39-41
    凡彼在猶太國及耶路撒冷之所行、吾人實為之證;而人竟懸之於木而殺之。第三日天主甦之、且使其顯現、不在廣眾之前、惟於天主所預定之見證、即其復活後飲食與共之吾曹是已。
  • 路加福音 24:48
    爾曹乃諸事之見證也。
  • 哥林多前書 4:1
    人當視吾輩為基督之臣僕、天主眾妙之司庫。
  • 馬可福音 4:14
    播種者、播道也;
  • 歌羅西書 1:23-25
    是在爾等篤守信德、確乎不拔、以保因聞福音而得之希望而已。此福音已布於普天生靈、而我葆樂竟得供役於斯。故予樂為爾等遭受苦難、且吾身所遭受者、實足以補基督苦難之所缺也。夫教會者、基督之體也;予既為教會之公僕、則為此體親嘗其苦難、是實天主所托於我、對爾等應盡之本分、亦所以發揚天主之道也。
  • 羅馬書 15:16
    得在異邦人中充任基督耶穌之役、不得不勉盡司鐸之職、以弘宣基督之福音、務使異邦人受聖神之感化、而超凡入聖、俾我獻之於天主之前、而蒙其悅納。
  • 以弗所書 4:11-12
    恩澤所被、或為宗徒。或為先知、或傳福音、或充監牧、師傅、異曲同工、皆為作育聖徒、供役教會、建成基督之體、
  • 以弗所書 3:7-8
    天主運用其大能、賜我恩寵、令我得供役於福音。夫我乃諸聖中之至微者、竟亦蒙此殊恩、得在異邦人中弘宣基督不可思議之厚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