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6: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0:17-18
    此贖罪祭牲、何未食之於聖所、此為至聖、主賜之於爾、以任會眾之愆尤、在主前為其贖罪、其血未取入聖所之內、本應食其肉於聖地、遵我所命、
  • 以西結書 44:28-29
    祭司得此祭品以為業、我即其業、在以色列族中、勿以地予祭司為恆產、我即其恆產、可食素祭物、贖罪祭牲、贖愆祭牲、凡以色列所永獻之禮物、俱歸祭司、
  • 以西結書 42:13
    其人告我曰、隙地前南與北之諸庫房、俱為聖房、近主之祭司、可在彼食至聖之物、置至聖之物、即素祭物、贖罪祭牲之肉、贖愆祭牲之肉、蓋此處為聖、
  • 何西阿書 4:8
    彼食我民之贖罪祭牲、心悅我民有尤、
  • 以西結書 46:20
    遂告我曰、此處祭司當烹贖愆祭牲之肉、贖罪祭牲之肉、並炊素祭物、以免聖物攜至外院、近於民眾、
  • 出埃及記 38:9-19
    幕四圍之院、以撚之白細麻作幃、以為墻、南旁長一百尺、柱二十、銅座二十、柱上之鈎與桁、悉以銀作、北旁亦長百尺、柱二十、銅座二十、柱上之鈎與桁、悉以銀作、院之西旁廣五十尺、作幃五十尺、柱十、銅座十、柱上之鈎與桁、悉以銀作、院之東旁廣五十尺、院門之左作幃十五尺、柱三、銅座三、院門之右作幃十五尺、柱三、銅座三、四周之院幃、悉以撚之白細麻作之、柱下之座皆銅、柱上之鈎與桁皆銀、又以銀蔽柱頂、院之諸柱、皆以銀桁聯絡、又以藍色紫色絳色縷、與撚之白細麻、按刺繡法、作院之門簾、長二十尺、高五尺、與院之幃墻高相等、作柱四、銅座四、以銀作柱上之鈎與桁、以銀蔽柱頂、
  • 民數記 18:9-10
    凡以色列人所獻之祭物、即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不焚以火者、俱為至聖、必歸於爾與爾子孫、當在至聖之地食之、凡男子始可食、爾當以此物為聖、
  • 利未記 6:16
    素祭所餘、亞倫及其子孫可食、當作無酵餅食於聖所、在會幕院中、
  • 出埃及記 40:33
    在會幕與祭臺四圍立柱施幃為院、並懸簾於院門、如此摩西竣厥工、○
  • 出埃及記 27:9-18
    幕之四圍當有院、以撚之白細麻作幃以為墻、南旁長百尺、柱二十、銅座二十、柱上之鈎與桁、皆以銀作、北旁之幃亦長百尺、柱二十、銅座二十、鈎與桁亦以銀作、院之西旁、廣五十尺、用幃五十尺、柱十、銅座十、院之東旁、廣五十尺、左旁用幃十五尺、柱三、銅座三、右旁用幃十五尺、柱三、銅座三、以藍色紫色絳色縷、與撚之白細麻、製院之門簾、須用花紋製法、長二十尺、柱四、銅座四、凡院四圍、柱上之鈎與桁、須以銀作之、座須以銅作之、其院長一百尺、廣五十尺、院之幃墻高五尺、以撚之白細麻作之、座以銅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