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6: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西結書 5:10
    在爾境內、父將食其子、子將食其父、我必行鞫於爾、遺民散之四方、
  • 耶利米哀歌 4:10
    慈婦手烹其子女兮、我民女遭滅時、以此為糧兮、
  • 耶利米哀歌 2:20
    耶和華歟、尚其鑒察、爾行此於誰兮、婦所產育保抱之子、可自食之乎、祭司先知、可戮於耶和華聖所乎、
  • 耶利米書 19:9
    我必使之食其子女之肉、受窘之際、即被敵與索其命者圍困、危迫之時、食其友朋之肉、
  • 列王紀下 6:28-29
    又曰、爾有何事、婦曰、此婦謂我曰、取爾子、我儕今日食之、明日則食我子、於是烹我子而食之、次日我曰、取爾子、我儕食之、彼匿其子、
  • 馬太福音 24:19
    當此之時、妊婦乳婦其有禍乎、
  • 申命記 28:53-57
    被圍之時、受敵窘迫、至食子女之肉、爾上帝耶和華所賜者、爾中荏弱嬌嫩之人、必怒視其兄弟、及懷中之妻室、遺留之子女、甚至彼於敵圍爾邑、窘迫之際、食其子女之肉、不肯分給親屬、無所遺餘故也、爾中荏弱嬌嫩之婦、因其嫋娜、以足踐地、猶且不屑、必怒視其懷中之夫、與其子女、暨膝間之嬰孩、及凡所生、緣敵圍邑窘迫、而無所得、則私食之、
  • 路加福音 23:29
    蓋日將至、人必曰、未妊者、未產者、未哺乳者、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