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5: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1:30
    爾曹由天主得與基督耶穌連屬、天主使彼為我智慧、使我因彼稱義、成聖、得贖、
  • 以弗所書 4:30
    勿使天主之聖神憂、爾由之得印、至於救贖之日、
  • 羅馬書 8:23
    不第此也、即我儕已得聖神之初果者、中心自歎、望得義子之位、即我身之贖也、
  • 以弗所書 1:14
    即我儕所得嗣業之質、待天主之民得贖、使人頌讚天主之榮、○
  • 利未記 25:27
    則當計數自鬻之年、已歷幾年、以所餘之年數之值、償於購者後、業歸本主、
  • 利未記 25:51-53
    計至禧年、餘年多則依年數、多償贖銀、餘年少則依年數、少償贖銀、彼在主家、視如歲僱之傭人、毋容外人於爾目前治之過嚴、
  • 利未記 25:31
    若鄉里無城垣者、其中之宅、視如田畝之可贖、若不贖、至禧年自歸原主、
  • 以弗所書 1:7
    我儕賴彼、以其流血蒙救贖、得罪赦、循天主豐厚之恩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