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5: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5:10
    你們要把第五十年分別為聖,向全地所有居民宣布自由;這一年是你們的禧年,你們各人要歸回自己的地業,歸回自己的父家。
  • 民數記 36:4
    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她們的產業就要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她們的產業就要從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中被拿去了。”
  • 利未記 27:17-24
    如果他從禧年起,把自己的田地分別為聖,就要按照你的估價定那田地的價值。如果他在禧年以後,把自己的田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照著到下一個禧年所剩餘的年數,給他計算價銀,然後從你的估價減去這價銀。把自己田地分別為聖的人,如果一定要贖回田地,就要按你的估價,多付五分之一,田地才可以歸他。如果他不贖回田地,而賣給別人,他就再也不能贖回田地了。到了禧年,買主就要交出那地歸耶和華為聖,像永屬耶和華的聖地一樣,歸祭司為產業。如果人把買來的田地,不是自己承受為業的田地,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祭司就要按照你的估價,給他計算,直到禧年為止;價值多少,他必須當天付給你估定的價銀,表示把那地獻給耶和華為聖。到了禧年,那地要歸還賣主,就是歸還那承受那地為業的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