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 利未記 1:10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
  • 路加福音 23:41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 利未記 4:32
    「人若牽一隻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必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
  • 路加福音 23:47
    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
  • 以弗所書 5:27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 馬太福音 27:4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
  • 出埃及記 12:5
    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裏取,或從山羊裏取,都可以。
  • 路加福音 23:14
    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裏,說他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甚麼罪來;
  • 彼得前書 2:22-24
    他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 約翰福音 19:4
    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 馬太福音 27:54
    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
  • 彼得前書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着肉體說,他被治死;按着靈性說,他復活了。
  • 馬太福音 27:19
    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
  • 馬太福音 27:24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 哥林多後書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
  • 彼得前書 1:19
    乃是憑着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 希伯來書 9:14
    何況基督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