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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约伯记 32:2
    那时,布西人兰族巴拉迦的儿子以利户发怒了;他向约伯发怒,因为他在神面前自以为义。
  • 以赛亚书 28:18
    你们与死亡所立的约要废除,你们与阴间所结的盟必立不住;刑罚的鞭子扫过的时候,你们就必被践踏。
  • 罗马书 3:4
    绝不可能!神总是诚实的,人却是虚谎的,正如经上所记:“你在话语上,显为公义;你被论断时,必然得胜。”
  • 约伯记 34:5-6
    约伯说:‘我是有理的,神却夺去我的公理;我虽然有公理,却被认为是说谎的;我虽然毫无过犯,我所受的箭伤却无法医治。’
  • 约伯记 10:3
    压迫无辜,又弃绝你手所作的,却喜悦恶人的计谋,你都以为美吗?
  • 约伯记 27:2-6
    “永活的神夺去我的公理,全能者使我心中痛苦。只要我的生命还在我里面,神赐我的气息还在我鼻孔里,我的嘴唇决不说不义之言,我的舌头也不讲诡诈之语。我绝对不以你们为是,我到死也不放弃我的纯全;我坚守我的义决不放松,我一生的日子我的心必不责备我。
  • 加拉太书 3:15
    弟兄们,我照着人的常理说:一个立好了的约,虽然是人所立的,却没有人可以废弃或增加。
  • 以赛亚书 14:27
    因为万军之耶和华决定的事,谁能阻拦呢?他的手伸了出来,谁能使他收回呢?
  • 约伯记 35:2-3
    “你说:‘我在神面前更显为义’,你自以为这话有理吗?你还说:‘你有什么益处呢?我不犯罪有什么好处?’
  • 诗篇 51:4
    我得罪了你,唯独得罪你;我行了你眼中看为恶的事,因此,你宣判的时候,显为公义;你审判的时候,显为清正。
  • 希伯来书 7:18
    一方面,从前的条例因为软弱,没有用处,就废弃了;
  • 加拉太书 3:17
    我要这样说,神预先立好的约,那四百三十年后才有的律法,不能把它废掉,使那应许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