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翰福音 7:5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18:13
    未听先答的人,自显愚昧和羞辱。
  • 使徒行传 23:3
    保罗对亚拿尼亚说:“你这伪君子,上帝要击打你!你坐在那里不是应当依法审问我吗?你怎么违法叫人打我?”
  • 申命记 1:17
    不可偏私,不分贵贱,不惧情面,因为判决来自上帝。如果案件太难,可以交给我处理。
  • 申命记 17:8-11
    “如果案件复杂,难以决断,如谋杀、诉讼、人身伤害等,就要把案件带到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地方,交给当值的利未祭司和审判官去审理。你们必须执行他们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宣告的判决,你们要谨慎遵行他们的一切指示。他们教导你们律法,宣布判决后,你们必须完全执行,丝毫不可偏离。
  • 申命记 19:15-19
    “如果人犯了什么罪或有什么过失,不可凭一个证人作证就定罪,要有两三个证人才可以定案。如果有人作伪证诬陷别人,诉讼双方要站在耶和华面前,让当值的祭司和审判官定夺。审判官要仔细审查案件,如果发现那人作伪证,就要按照他企图加给被诬告者的伤害处罚他。这样,就从你们当中除掉了罪恶。
  • 申命记 17:6
    但你们不可单凭一个证人便处死那人,要有两三个证人方可处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