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4: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34:7-8
    雅各的兒子們一聽到妹妹的事,就從田野回來,個個痛心,極其惱火,因為示劍對以色列家做了醜惡的事,與雅各的女兒同睡——這樣的事本就不應該做。哈抹與他們商議,說:「我兒子示劍的心愛慕你們家的女兒。請你們把她給我的兒子為妻吧。
  • 創世記 20:3
    神藉著夜間的一個夢來到亞比米勒那裡,對他說:「看哪,因你接來的那女人的緣故,你就要死了!她是個有夫之婦!」
  • 創世記 34:2
    那地的族長希未人哈抹的兒子示劍看見她,就抓住她,與她同睡,玷辱了她。
  • 羅馬書 7:3
    由此可見,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她如果歸向別的男人,就被稱為淫婦;但如果丈夫死了,她就脫離那律法得了自由,即使歸向別的男人,也不是淫婦。
  • 希伯來書 13:4
    婚姻當受所有人尊重,床也不可玷汙,因為神將要審判淫亂和通姦的人。
  • 馬可福音 10:12
    女人如果離棄丈夫,另嫁別人,也是犯通姦罪。」
  • 路得記 4:10
    此外我也得了瑪倫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作我的妻子,好使那死者在繼業上立名,以免那死者的名從他的兄弟中、從本地的城門口斷絕。今天你們都是見證人。」
  • 耶利米書 3:20
  • 創世記 34:31
    他們卻說:「難道他可以把我們的妹妹像妓女一樣對待嗎?」
  • 哥林多前書 7:10-11
    至於對那些已經結婚的人,我吩咐——其實不是我,而是主吩咐:妻子不可離開丈夫;但如果還是離開了,就應當守身不嫁,或者與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 民數記 5:29
  • 以西結書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