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4: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34:7-8
    雅各的兒子們一聽說這事,就從田野趕回來。大家都非常憤怒,因為示劍不該對以色列家做這醜事——玷污雅各的女兒。哈抹跟他們商議說:「我兒子示劍愛慕你們家的女兒,請你們把女兒嫁給他吧!
  • 創世記 20:3
    晚上,上帝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的死期到了,因為你帶來的那個女人是別人的妻子。」
  • 創世記 34:2
    當地首領希未人哈抹的兒子示劍看到她,就抓住她,強行玷污了她。
  • 羅馬書 7:3
    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她若與別的男人發生性關係,便算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與丈夫的婚姻關係,即使改嫁,也不是淫婦。
  • 希伯來書 13:4
    人人都要尊重婚姻,不可玷污夫妻關係,因為上帝必審判淫亂和通姦的人。
  • 馬可福音 10:12
    同樣,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通姦罪。」
  • 路得記 4:10
    同時,我要娶瑪倫的遺孀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使死者繼續在產業上留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中消失。今天,請各位作證。」
  • 耶利米書 3:20
    然而,以色列人啊!你們竟對我不忠,就像妻子不忠於丈夫。這是耶和華說的。」
  • 創世記 34:31
    他們說:「他怎麼能把我們的妹妹當妓女對待?」
  • 哥林多前書 7:10-11
    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其實不是我吩咐,而是主吩咐: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妻子不可再嫁別人,只能與丈夫復合。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 民數記 5:29
    「這就是處理丈夫懷疑妻子不忠的條例。遇到妻子背著丈夫與人通姦,
  • 以西結書 16:32
    你這蕩婦,寧願跟外人淫亂,也不愛自己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