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16: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彼得前書 3:18
    蓋基督亦一次為罪受苦、義者代不義者、以導我儕歸上帝、其身雖受死、其靈則見甦、
  • 使徒行傳 3:14
    爾棄聖且義者、求以兇人予爾、
  • 腓立比書 3:7-9
    但昔於我為益者、我緣基督以之為損、我誠以萬事為損、因識我主基督耶穌為更美、且為彼已損萬事、視為糞土、致可得乎基督、而恆在其中、非以自乎律者為己之義、乃由信基督之義、即以信而自乎上帝者、
  • 耶利米書 23:5-6
    耶和華曰、時日將至、我必為大衛興一義者、乃其條肄、彼將秉權為王、以智處事、秉公行義於斯土、當彼之時、猶大獲救、以色列安居、其名必稱曰耶和華乃我義、
  • 哥林多前書 1:30
    惟爾本乎上帝、在基督耶穌中、彼由於上帝、而為智為義為聖為贖於我儕者也、
  • 羅馬書 10:3-4
    蓋不識上帝之義、而求立己之義、故不服上帝之義也、夫律盡於基督、致義夫諸信者、
  • 約翰福音 5:32
    別有證我者、我知其證我之證乃真、
  • 羅馬書 3:21-26
    今上帝之義、於律外昭著、乃律與先知所證者、即上帝之義因信耶穌基督及於諸信者、無所區別、蓋眾已獲罪、而歉上帝之榮、惟因基督耶穌之救贖、賴上帝恩、不勞而見義、上帝立耶穌為挽回之祭、俾信之者藉其血而獲宥、以彰上帝義、因其寬容不究既往之罪、今彰其義、致己為義、且義夫信耶穌者、
  • 提摩太前書 3:16
    大哉敬虔之奧、無不以為然也、彼顯於形軀、徵於心靈、見於天使、宣於列邦、信於天下、躋於光榮焉、
  • 以賽亞書 42:21
    耶和華為己之義、喜弘法律、而尊重之、
  • 但以理書 9:24
    為爾民與爾聖邑、已定以七日為期、以七十相乘、用是遏過犯、除罪戾、滌愆尤、彰永義、證異象及預言、膏至聖者、
  • 加拉太書 5:5
    蓋我儕以神由信、而待所望之義、
  • 使徒行傳 7:52
    先知中、不為爾祖窘逐者誰乎、且殺預言義者將至之人、此義者爾今賣而殺之矣、
  • 哥林多前書 15:14-20
    基督未起、則我之所宣乃虛、爾之信亦虛、死者不起、則上帝未嘗起基督、而我證其起之、適為妄證於上帝、死者不起、則基督未嘗見起、基督未起、則爾之信徒然、而爾仍在罪中矣、其宗基督而已寢者、亦淪亡焉、若我儕望於基督者、第在今生、則較眾尤可憫也、○然基督誠自死見起、為諸寢者先、
  • 哥林多後書 5:21
    彼無罪者、上帝使之代我而為罪、俾我由彼成上帝之義焉、
  • 使徒行傳 2:32
    此耶穌為上帝所起、吾儕皆為之證、
  • 希伯來書 10:5-13
    故基督臨世時曰、祭與禮爾不欲之、乃為我備一身焉、燔祭罪祭、爾不悅之、我則曰、上帝歟、我來以行爾旨、乃經卷載及我者、前既言祭與禮、燔祭罪祭、爾不欲之、且不悅之、是皆依律而獻者、後則曰、我來以行爾旨、乃除其先、以立其後也、我儕由此旨、賴耶穌基督一獻其身、而得成聖矣、凡祭司日立而奉事、屢獻一式之祭、究不能除罪也、惟彼既為罪而獻一祭、以至永久、則坐上帝右、俟諸敵為其足几、
  • 羅馬書 8:33-34
    誰訟上帝所選者乎、上帝義之、誰罪之乎、基督耶穌既死矣、且自死而起、在上帝右、為我祈也、
  • 羅馬書 5:17-21
    若以一人之愆、致死乘權、則受洪恩及義之賜者、更由一人耶穌基督而乘權於生矣、若然、如以一愆致眾定罪、亦以一義致眾見義而獲生、蓋如以一人之逆而眾為罪、亦以一人之順而眾為義矣、且律既至、俾愆益增、罪既增、而恩愈洪矣、致如罪於死中乘權、恩亦若是由義而乘權至於永生、惟因我主耶穌基督焉、
  • 羅馬書 1:17
    蓋上帝之義、於斯而著、由信致信、如經云、義者將因信而生、○
  • 約翰福音 3:14
    摩西舉蛇於野、人子亦必如是見舉、
  • 以賽亞書 45:24-25
    或曰、惟在耶和華、有義有力、人必詣之、凡怒之者、必蒙羞恥、以色列之裔、在於耶和華、將得稱義而誇耀焉、
  • 使徒行傳 17:31
    蓋上帝已定一日、將以所立之人、義鞫天下、乃自死復起之、俾眾徵信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