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賽亞書 10:3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母耳記上 25:44
    掃羅已經把他的女兒米甲,就是大衛的妻子,賜給了迦琳人拉億的兒子帕提作妻子。
  • 耶利米書 1:1
    便雅憫地亞拿突城的一位祭司,希勒家的兒子耶利米的話記在下面。
  • 約書亞記 21:18
    亞拿突和亞拿突的郊野,亞勒們和亞勒們的郊野,共四座城。
  • 士師記 18:7
    於是那五個人離開了,來到拉億,看見那裡的人民安然居住,好像西頓人一樣,生活平靜安穩;在那地又沒有人掌權,使他們受屈辱(“在那地又沒有人掌權,使他們受屈辱”原文意思不明確,或譯﹕“他們在地上沒缺甚麼,且擁有財富”);他們離西頓人也很遠,也沒有與別人來往。
  • 列王紀上 2:26
    王對亞比亞他祭司說:“你回亞拿突自己的田地去吧!你本來是該死的,但我今天不殺死你,因為你在我父親大衛面前抬過主耶和華的約櫃,又與我父親同受一切苦難。”
  • 耶利米書 32:8
    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果然照著耶和華的話,到衛兵的院子裡來見我,對我說:‘請你買下我在便雅憫境內亞拿突的那塊田地,因為你有那產業的繼承權,以及近親的權利和義務;請你把它買下吧。’於是我知道這是耶和華的話。
  • 士師記 18:29
    按著他們的祖宗,以色列所生的兒子但的名字,給那城起名叫但;其實那城原先的名字叫拉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