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2: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賽亞書 8:17-18
  • 以賽亞書 12:2
  • 詩篇 91:2
    我之金湯惟雅瑋。除主寧復有廣廈。
  • 約翰福音 10:29
    吾父所授於予者、有貴於宇宙萬有者焉。吾父手中所有、孰得從而奪之;
  • 詩篇 18:2
    中心愛主兮。我生命之源泉。
  • 創世記 33:5
  • 創世記 48:9
  • 撒母耳記下 22:3
  • 詩篇 16:1
    主乃我所依。一生安且怡。
  • 詩篇 36:7-8
    主之正直峻於嶽。主之睿斷深於淵。人畜草木盡覆載。好生之德洵無邊。
  • 以賽亞書 53:10
  • 哥林多前書 4:15
    爾在同道中儘有千萬之導師、第愛爾以父母之愛者、恐亦不可多得耳。夫以福音之道使爾等因基督而得神生者、非我也耶?
  • 以賽亞書 50:7-9
  • 詩篇 127:3
    有子萬事足。無營胸襟廣。
  • 馬太福音 27:43
    彼既依恃天主、苟為天主所寵、天主當來救護、以彼自稱天主子故。』
  • 約翰福音 17:6-12
    凡父所拔於世而賜於予之人、予已以父名示之。若輩本屬於父、而父以之賜予、其人皆服膺父之慈訓、且已領悟凡予所受、莫非自父。父所授予之訓、悉已授諸若輩、而若輩亦已領受、且體認予之出於吾父、而恪信父之實曾遣予矣。予為若輩求、非為世求。若輩乃父所賜於予、而仍屬於父者也。蓋凡予所有、皆父所有、凡父所有、皆予所有。且予亦已因若輩而見榮矣。予不復在世、若輩在世而予則歸父。聖父乎!求父以己名義、保佑父所賜予之眾使成一體、猶父與予之為一體。當予與若輩俱時、予以父名義守護父所賜予之眾、一無所失、而所失者、惟淪喪之子;此亦所以應驗經言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