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10: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2:2
    因為那由天使宣講之道既這麼確定,以致一切犯法和不聽從的事都當受該受的報應,
  • 申命記 19:15
    『單獨一個見證人不能起來指證一個人有甚麼愆尤或甚麼罪,就是說不能指證他所犯的任何罪,總要憑着兩個見證人的口、或三個見證人的口、罪案才能成立。
  • 馬太福音 18:16
    他若不聽,你要另外帶着一個人或兩個人同你去,使句句話、憑着兩個或三個見證人親口說出,得以成立。
  • 約翰福音 8:17
    你們自己的律法上也記着說:「兩個人的見證就真實」。
  • 以賽亞書 27:11
    其枝條枯乾,必被折斷;婦女必來,拿去生火。因為這人民是無知的人民;所以造他們的、不憐憫他們,形成他們的、不恩待他們。
  • 撒母耳記下 12:9
    你為甚麼藐視永恆主的話,行他所看為壞的事;將赫人烏利亞用刀擊殺,而娶了他的妻做你的妻子,借亞捫人的刀去殺害他呢?
  • 哥林多後書 13:1
    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的。『各樣事實都必須憑着兩個或三個見證人親口所說以確定的。』
  • 耶利米書 13:14
    我必使他們彼此相碰,就是父親跟兒子一概相碰,永恆主發神諭說;我必不顧惜,不可憐,不憐憫,而不滅絕他們。」』
  • 民數記 15:30-31
    但那以高傲手段行事的人、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是褻瀆永恆主的,那人總須從他的族人中被剪除。因為他藐視永恆主的話,違犯永恆主的命令,那人總須被剪除;他的罪罰必歸在他身上。』
  • 撒母耳記下 12:13
    大衛對拿單說:『我犯罪得罪了永恆主了。』拿單對大衛說:『永恆主也已不追究你的罪了;你是不至於死的。
  • 民數記 15:36
    全會眾就把那人拉出營外,扔石頭砍他、砍到死去,照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
  • 申命記 19:13
    你的眼不可顧惜他,你可要把流無辜血的罪從以色列中肅清,好使你平安順遂。
  • 申命記 17:2-13
    『在你中間、在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的任一座城內、若發現有男人或女人行永恆主你的上帝所看為壞的事,越犯了他的約,去事奉敬拜別的神,也拜日頭或月亮、或是任何天象、是我所沒有吩咐拜的;有人告訴了你,你也聽見了,那麼你就要仔細地查究;若這事實真地成立了,真有這可厭惡的事行於以色列中,那麼你就要將行這壞事的那個男人、或是女人、拉出來、到城門那裏,拿石頭打那男人或女人,打到他們死去。憑着兩個見證人或三個見證人的口、那該死的人就要被處死;只憑着一個見證人的口、是不可以被處死的。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處死。這樣,你就把那壞事從你中間肅清了。『在你城內若有案件在流血與流血之間、辯訴與辯訴之間、毆打與毆打之間、爭訟的點太離奇、不是你所能判斷的,那麼你就要起來,上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要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和當日做審判官的、去查問,他們便會將判斷的話向你宣告。你要按照他們從永恆主所要選擇的那地方向你宣告的話去行;照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事謹慎遵行;按照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所對你說的判斷去行;你對他們所要向你宣告的話可不要偏於右或偏於左。若有人擅自行事,不聽從祭司、那站在那裏事奉永恆主你的上帝的、或是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須死;你要把那壞事從以色列中肅清。這樣、眾民聽見,就會懼怕,再也不敢擅自行事了。
  • 羅馬書 9:15
    因為他對摩西說:『我要體恤誰,就體恤誰;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 雅各書 2:13
    對於不行憐恤的人、審判是沒有憐恤的:行憐恤,憐恤就超審判而誇勝了。
  • 申命記 13:6-10
    『你的同母弟兄、或是你的兒子或女兒、或是你懷中的妻子,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教唆你、說:「我們去事奉別的神吧」;這些神是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是你們四圍別族之民的神。無論是離你近,或是離你遠的神、是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你都不可依順他,不可聽從他;你的眼不可顧惜他;你不要可憐他,不可藏匿他;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處死。你要拿石頭打他,打到他死去,因為他想法子要勾引你離開永恆主你的上帝、那把你從埃及地從為奴之家領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