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世記 9: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4:17
    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 馬太福音 26:52
    耶穌對他說:“把你的刀收回原處!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 啟示錄 13:10
    如果人應該被俘擄,就必被俘擄;如果人應該被刀殺,就必被刀殺。在這裡聖徒要有忍耐和信心!
  • 創世記 1:26-27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以及全地,和地上所有爬行的生物!”於是,神照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人;就是照著神的形象創造了他;他所創造的有男有女。
  • 出埃及記 21:12-14
    “打人以致把人打死的,必要把那人處死。人若不是蓄意殺人,而是神交在他手中的,我就給你設立一個地方,他可以逃到那裡去。若有人任意待他的鄰舍,用詭計把他殺了,你要把他從我的祭壇那裡拿去處死。
  • 民數記 35:33
    這樣,你們就沒有玷污你們所在之地,因為血能玷污地;在地上如果有流人血的,除非流那故意殺人者的血,那地的血就不能得贖。
  • 創世記 5:1
    以下是亞當後代的記錄。神創造人的時候,是按著自己的樣式造的;
  • 雅各書 3:9
    我們用它來稱頌我們的主和天父,又用它來咒詛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人。
  • 列王紀上 2:5-6
    你也要知道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對我所行的,就是對以色列的兩個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益帖的兒子亞瑪撒所行的。他殺了他們,在和平的時候流他們的血,像作戰時一樣,把戰爭的血染在他腰間所束的帶子上和腳上所穿的鞋子上。所以你要憑你的智慧而行,不要讓他白髮到老,平平安安下到陰間。
  • 利未記 17:4
    而不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面前,獻給耶和華作供物,流血的罪就要歸到那人身上;他既然流了牲畜的血,就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
  • 列王紀上 2:28-34
    約押雖然沒有擁護過押沙龍,但曾擁護亞多尼雅;這消息傳到約押那裡,他就逃到耶和華的帳幕裡去,抓緊祭壇的角。有人告訴所羅門王約押逃到耶和華的帳幕裡去了,現在就在祭壇的旁邊。於是所羅門差派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去說:“你去把他殺死。”比拿雅來到耶和華的帳幕那裡,對約押說:“王這樣吩咐說:‘你出來!’”約押說:“我不出去!我要死在這裡。”於是比拿雅回覆王說:“約押這樣說,他這樣回答我。”王對比拿雅說:“你照著約押的話行吧!殺死他,把他埋葬,好叫約押所流無辜人的血,從我和我父的家除去。耶和華必使約押流無辜人的血的罪歸到他自己頭上,因為他擊殺了兩個比他又公義又良善的人,就是用刀殺了以色列的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猶大的元帥益帖的兒子亞瑪撒,這事我的父親大衛一點都不知道。願流這二人的血的罪歸到約押和他後裔的頭上,直到永遠;但大衛和他的後裔,他的家和他的國卻要從耶和華那裡得享平安,直到永遠。”於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上去擊殺他,把他殺死,葬在曠野約押自己的家中。
  • 民數記 35:25
    會眾要把誤殺人的,從報血仇的人手中救出來;把他送回他所逃到的避難城去,他要住在那裡,直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
  • 創世記 4:14
    看哪,今日你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我要躲避你的面;我必在地上流離失所,遇見我的,都要殺我。”
  • 詩篇 51:4
    我得罪了你,唯獨得罪你;我行了你眼中看為惡的事,因此,你宣判的時候,顯為公義;你審判的時候,顯為清正。
  • 出埃及記 22:2-3
    “竊賊挖窟窿入屋的時候,如果被人發現,把他打了,以致打死,打死人的就沒有流人血的罪。(本節在《馬索拉文本》為22:1)如果太陽出來了,他就有流人血的罪。竊賊必須賠償,如果他一無所有,就要賣身,還他所偷之物。
  • 羅馬書 13:4
    因為他是神的僕役,是對你有益的。但如果你作惡,就應當懼怕;因為他佩劍,不是沒有作用的。他是神的僕役,是向作惡的人施行刑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