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世記 17: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17:4-6
    我與爾立約、使爾為多族之祖、今而後爾名不復稱亞伯蘭、乃稱亞伯拉罕、亞伯拉罕譯即多族之祖之義因我使爾為多族之祖故也、我必使爾後裔蕃衍昌熾、成為邦國、列王必由爾出、
  • 創世記 12:2
    我將使爾成為大族、賜福於爾、使爾名揚、俾爾享厚福、
  • 創世記 15:18
    當日主與亞伯蘭立約曰、我以斯地賜爾後裔、自伊及河至伯拉大河、
  • 創世記 13:16
    我必使爾後裔多如地之塵沙然、若人能核數地之塵沙、則爾之後裔亦可核數、
  • 創世記 9:9
    我與爾曹及爾後裔立約、
  • 加拉太書 3:17-18
    我言昔天主為基督有原文抄本無為基督句所預定之約、四百三十年後之律法不能廢之、使所許者歸於虛、若嗣業由律法、則非由應許、然天主乃以應許恩賜亞伯拉罕、
  • 創世記 22:17
    必賜福於爾、使爾後裔眾多、如天上之星、如海濱之沙、爾後裔必得敵之城邑為業、
  • 詩篇 105:8-11
    永遠記念所立之約、所定之命、萬世不忘、即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向以撒所發之誓、為雅各定為長久之命、與以色列立為永遠之約、曰、我必賜爾以迦南地、為爾應得之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