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书 5: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彼得后书 2:20-22
    如果他们借着认识我们的主和救主耶稣基督,已经摆脱了世俗的污秽,但后来又被这些事缠住、俘虏了,他们的处境会比以前更糟糕。他们明知道正路,却背弃了传给他们的神圣诫命,这样倒不如不知道的好。俗语说得好:“狗转过身来,吃自己所吐的;猪洗干净了,又回到污泥里去打滚。”这些话正好用在他们身上。
  • 加拉太书 2:21
    我不废弃上帝的恩典,倘若靠遵行律法可以成为义人,基督的死便毫无意义了。
  • 罗马书 9:31-32
    以色列人靠遵行律法追求义,却徒劳无功。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他们不凭信心,只靠自己的行为去追求义,结果就在那块“绊脚石”上跌倒了。
  • 罗马书 11:6
    既然说是出于恩典,就不再基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 希伯来书 12:15
    你们要谨慎,以免有人失去上帝的恩典,长出苦毒的根扰乱你们,玷污众人。
  • 罗马书 4:4-5
    人工作得来的工钱不算是恩典,是应得的。但对于只信赦免罪人的上帝、不靠功劳的人,他的信就被算为义。
  • 罗马书 3:20
    因为无人能够靠遵行律法而被上帝视为义人,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
  • 加拉太书 5:2
    听着!我保罗郑重地告诉你们,如果你们接受割礼,基督对你们就毫无益处。
  • 希伯来书 6:4-6
    有些人曾蒙上帝光照,尝过天赐恩典的滋味,有份于圣灵,尝过上帝之道的甘美,领悟到永世的权能,却背弃了真道,让他们重新悔改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等于把上帝的儿子重新钉在十字架上,使祂再度公开受辱。
  • 罗马书 10:3-5
    他们不知道上帝所赐的义,想努力建立自己的义,不肯服从上帝的义。其实基督是律法的终极目的,使所有信靠祂的人都可以得到义。关于律法的义,摩西写道:“人若遵行律法的诫命,就必活着。”
  • 启示录 2:5
    因此,要回想你在哪里跌倒了,并且悔改,照起初所行的去行。否则,我就要到你那里,将你的灯台从原处拿走。
  • 加拉太书 1:6-9
    我很惊讶,你们竟然那么快就背弃了借着基督的恩典呼召你们的上帝,去追随别的福音!其实那并不是福音,只是某些人扰乱你们的信仰,想篡改基督的福音。即便是我们或天使,若另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以前传给你们的相悖,也该受咒诅。我们已经说过,现在我再说一次:如果有人向你们传别的福音,跟你们以前接受的不同,那人该受咒诅。
  • 彼得后书 3:17-18
    因此,亲爱的弟兄姊妹,你们既然预先知道了这些事,就应该提防,不要让那些不法之徒用错谬的理论引诱你们,使你们失去原本坚固的立场。相反,你们要在我们的主和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中不断长进,越来越认识祂。愿荣耀归给祂,从现在直到永远。阿们!
  • 希伯来书 10:38-39
    属我的义人必靠信心而活。他若畏缩退后,我必不喜悦他。”但我们都不是退后走向灭亡的人,而是因为有信心而灵魂得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