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书 4: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书 3:21-23
    所以,谁都不可拿人来夸耀,因为一切都是你们的。无论是保罗,是亚波罗,是矶法,是世界,是生,是死,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都是你们的。你们是属基督的,基督是属神的。
  • 诗篇 73:26
    我的肉身和我的内心虽然渐渐衰弱,神却永远是我心里的磐石,是我的业分。
  • 加拉太书 3:26
    你们因着信,在基督耶稣里都作了神的儿子。
  • 加拉太书 4:5-6
    要把律法之下的人救赎出来,好让我们得着嗣子的名分。你们既然是儿子,神就差遣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心里,呼叫“阿爸、父!”
  • 加拉太书 3:29-4:2
    如果你们属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按照应许承受产业的了。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部产业的主人,但在孩童的时期,却和奴仆没有分别。他是在监护人和管家之下,直到父亲预先指定的时候。
  • 罗马书 8:16-17
    圣灵亲自和我们的灵一同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女。既然是儿女,就是后嗣;是神的后嗣,也和基督一同作后嗣。我们既然和他一同受苦,就必和他一同得荣耀。
  • 耶利米书 10:16
    那作雅各产业的并不像这些偶像,因为他是万物的创造者;以色列是属他的民族,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
  • 加拉太书 4:31-5:1
    所以,弟兄们,我们不是婢女的儿女,而是自由的妇人的儿女了。基督释放了我们,为了要使我们得自由。所以你们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役的轭控制。
  • 耶利米哀歌 3:24
    我心里说:“耶和华是我的业分,所以,我必仰望他。”
  • 哥林多后书 6:16-18
    神的殿和偶像怎能协调呢?我们就是永生神的殿,正如神说:“我要住在他们中间,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所以,“主说:你们要从他们中间出来,和他们分开,不可触摸不洁净的东西,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亲,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 耶利米书 32:38-41
    他们必作我的子民,我也必作他们的神。我要使他们有同一的心志和同一的行为,终生敬畏我,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都得到福乐。我要和他们立永远的约,我必不离开他们,必使他们得到福乐;我也必把敬畏我的心赐给他们,使他们不会离开我。我必喜欢他们,使他们得到福乐;我必全心全意、真诚地把他们栽种在这地上。’
  • 创世记 15:1
    这些事以后,耶和华的话在异象中临到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你的赏赐是很大的。”
  • 耶利米书 31:33
    “但那些日子以后,我要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是这样(这是耶和华的宣告):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的心里。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 创世记 17:7-8
    我要与你,和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成为永远的约,使我作你和你的后裔的神。我要把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作永远的产业,我也要作他们的神。”
  • 诗篇 16:5
    耶和华是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业分,你亲自为我持守。
  • 启示录 21:7
    得胜的,必要承受这些福分。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