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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西結書 41:22
    祭壇是木做的,高一公尺半,長一公尺;壇角(有古譯本加“壇的座”)和壇的四邊,全都是木做的。他對我說:“這是擺在耶和華面前的桌子。”
  • 民數記 18:7-8
    你和你的兒子,要與你一同守你們祭司的職分,辦理一切屬祭壇和幔子內的事;你們要這樣供職。我把祭司的職分賜給你們作服事我的賞賜;外人若是近前來,必被處死。”耶和華對亞倫說:“我已經把保留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作為永遠應得的分。
  • 瑪拉基書 1:7
    “你們把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你們竟說:‘我們怎樣污穢了你的壇呢?’因你們以為耶和華的桌子是可以藐視的。”
  • 瑪拉基書 1:1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卻褻瀆了我,因你們以為主的桌子是污穢的,桌上的食物也是可藐視的。
  • 申命記 33:8-10
    論到利未,他說:“耶和華啊,願你的土明和烏陵屬於對你忠心的人(原文無“耶和華啊”,但因為代名詞“你”是指耶和華而不是利未,所以按文理補上,以免誤導),就是你在瑪撒試驗過的,在米利巴水邊與他們爭論過的。利未人論到自己的父母說:‘我沒有看顧他們’;他不承認自己的兄弟,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因為他們謹守你的話,持守你的約。他們要把你的典章教訓雅各,把你的律法教訓以色列;他們要把香焚在你面前,把全牲的燔祭獻在你的祭壇上。
  • 啟示錄 1:6
    又使我們成為國度,作他父神的祭司。願榮耀權能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 民數記 18:5
    你們要看守聖所和祭壇,免得震怒再臨到以色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