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29: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4:21
    攜犢營外、爇之以火、如前所焚之犢然、此會眾贖罪之祭也、○
  • 利未記 4:11-12
    犢之皮肉首腿、與臟及矢、全體攜出營外、至潔清之地、棄灰之所、置於柴、爇以火、棄灰焚犢、必在一處、○
  • 出埃及記 30:10
    亞倫必以贖罪祭牲之血、釁於壇角、歲凡一次、歷世如此、以贖斯壇、斯壇為至聖於耶和華前、○
  • 民數記 7:16
    牡山羊一、為贖罪祭、
  • 利未記 16:27
    贖罪之牡犢及山羊、其血既攜入聖所、以為贖罪、其體必攜出營外、與其皮肉及矢、俱爇以火、
  • 利未記 16:3
    亞倫欲入聖所、必奉牡犢一為贖罪祭、牡綿羊一為燔祭、
  • 以斯拉記 8:35
    俘囚之眾、自異域而歸者、為以色列眾獻燔祭、奉於以色列之上帝、牡牛十二、牡綿羊九十六、綿羊羔七十七、且獻牡山羊十二、以為贖罪之祭、俱獻於耶和華為燔祭、
  • 利未記 6:25
    告亞倫及其子云、贖罪之祭、其例如左、於宰燔牲之處、宰贖罪之牲、在耶和華前、是乃至聖、
  • 利未記 8:17
    惟犢之身、與其皮肉及矢、焚於營外、遵耶和華所諭摩西之命、
  • 利未記 5:8
    攜至祭司、祭司先獻其一、為贖罪之祭、扭去其首、弗剖其體、
  • 希伯來書 13:11-13
    夫犧牲之血、大祭司為罪、攜入聖所、其體則焚於營外、如是耶穌欲以己血聖民、亦受苦於邑門之外、故我儕宜負其辱、出營外就之、
  • 歷代志下 29:24
    祭司宰之、以血為贖罪祭獻於壇、為以色列眾贖罪、蓋王有命、為以色列眾獻燔祭與贖罪祭、
  • 利未記 4:3
    如受膏之祭司干罪、貽害於民、則必緣其所犯之罪、取純全之牡犢、獻於耶和華、為贖罪之祭、
  • 利未記 9:2
    告亞倫曰、取牡犢一、為贖罪之祭、牡綿羊一、為燔祭、純全無疵、獻於耶和華、
  • 利未記 4:32
    如獻綿羊之羔、為贖罪之祭、必取牝者、純全無疵、
  • 利未記 4:25
    祭司必以指取血、釁於祭壇之角、傾餘血於壇基、
  • 利未記 4:29
    按手其首、宰於燔祭之所、
  • 利未記 5:6
    因其所犯之罪、必攜牝羊、或羔羊或山羊、以為補過贖罪之祭、獻於耶和華、祭司代為贖罪、
  • 利未記 16:11
    乃奉贖罪之犢、宰之、為己及家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