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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19:5
作假見證的必難免受懲罰;吐出謊言的必不能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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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9:18
他問:“甚麼誡命?”耶穌回答:“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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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5:3
他不以舌頭詆毀人,不惡待朋友,也不毀謗他的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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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23:1
“不可傳播謠言,也不可與惡人攜手作假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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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01:5-7
暗中誹謗鄰舍的,我必把他滅絕;眼目高傲,心裡驕橫的,我必不容忍他。我的眼目必看顧國中的誠實人,使他們與我同住;行為正直的,必要侍候我。行詭詐的,必不得住在我的家裡;說謊話的,必不能在我眼前堅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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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6:59-60
祭司長和公議會全體都想找假證供來控告耶穌,好把他處死;雖然有許多人前來作假證供,卻找不著證據。最後有兩個人前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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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9:16
你不可在你的族人中,到處搬弄是非,也不可危害你的鄰舍(“危害你的鄰舍”直譯是“站在你鄰舍的血上”);我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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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 22:8-19
你們竟都同謀陷害我。我的兒子與耶西的兒子立盟約的時候,沒有人告訴我;我的兒子挑唆我的臣僕陷害我,就像今天一樣,你們中間也沒有人關心我,告訴我。”那時以東人多益與掃羅的臣僕侍立在那裡,他回答說:“我曾看見耶西的兒子到了挪伯亞希突的兒子亞希米勒那裡。亞希米勒為他求問耶和華,給他糧食,又把非利士人歌利亞的刀給他。”掃羅就派人去把亞希突的兒子,亞希米勒祭司和他父親的全家,就是在挪伯的眾祭司,都召了來;他們眾人都來見王。掃羅說:“亞希突的兒子啊!你要聽。”他回答:“我主啊!我在這裡。”掃羅對他說:“你為甚麼與耶西的兒子合謀陷害我?把食物和刀給他,又為他求問神,使他起來陷害我,就像今天一樣呢?”亞希米勒回答王說:“在你所有的臣僕中,有誰像大衛那樣忠心呢?他是王的女婿,又是你的衛隊的隊長(按照《馬索拉文本》,「又是你的衛隊的隊長」作「又是轉離去聽從你」;現參照《七十士譯本》和《他爾根》翻譯),並且在你朝中是受敬重的。我豈是今天才開始為他求問神的呢?絕對不是。請王不要歸罪於我和我父的全家,因為這整件事無論大小,我都不知道。”王說:“亞希米勒啊!你和你父的全家都是該死的。”王就對侍立在他周圍的衛兵說:“你們轉過去,把耶和華的祭司殺死,因為他們與大衛攜手,又因為他們知道大衛逃跑,也不告訴我。”但王的臣僕不願下手殺害耶和華的祭司。於是王對多益說:“你轉過去把祭司擊殺。”以東人多益就轉過去把祭司擊殺了。那一天,他殺了八十五個穿細麻布以弗得的人,又用刀擊殺了祭司城挪伯,無論男女,孩童或吃奶的嬰兒,牛驢或羊,都用刀殺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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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 4:11
弟兄們,不要互相毀謗;人若毀謗弟兄,或判斷弟兄,就是毀謗律法、判斷律法了。如果你判斷律法,就不是實行律法的人,而是審判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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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23:6-7
不可在窮人訴訟的事上歪曲正義。要遠離虛假的事;不可殺無辜和正義的人,因為我決不以惡人為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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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 4:31
一切苛刻、惱怒、暴戾、嚷鬧、毀謗,連同一切惡毒,都應當從你們中間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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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後書 3:3
沒有親情、不肯和解、惡言中傷、不能自律、橫蠻兇暴、不愛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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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9:15-21
“人無論有甚麼過錯,或是犯了甚麼罪惡,不可憑著一個見證人的指證,總要憑著兩個見證人的口供,或是三個見證人的口供,才可以確定。如果有強橫的見證人起來,指證某人作惡,那麼,兩個彼此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在職的祭司與審判官面前。審判官要仔細查問;如果見證人是個假證人,作假見證陷害自己的兄弟,你們就要像他想怎樣對待自己的兄弟一樣對待他,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其餘的人聽見了,就必害怕,不敢再在你中間行這樣的惡事了。你的眼睛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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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11:13
到處搬弄是非的,洩露祕密,心裡誠實的,遮隱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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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9:11
“你們不可偷竊,不可欺騙,不可彼此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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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 1:10
淫亂的、親男色的、拐帶人口的、說謊話的、發假誓的,以及為其他抵擋純正教訓的人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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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6:13
並且造了假的證供說:“這人不斷抨擊聖地和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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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10:18
隱藏怨恨的,嘴裡必出謊言;散播謠言的,是愚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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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 21:10-13
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的對面,作見證控告他說:‘你曾經咒詛神和君王’;然後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把他打死。”於是拿伯城裡的人,就是那些與拿伯同住一城的長老和貴胄,都照著耶洗別送給他們的信上所寫的去行。他們宣告禁食,使拿伯坐在民間的首席上。然後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這兩個流氓當眾作見證控告拿伯,說:“拿伯曾經咒詛神和君王。”眾人就把拿伯拉出城外,用石頭打他,把他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