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记 5: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记 29:10-15
  • 创世记 17:21
    而我的约,我要与以撒确立。这以撒,就是撒拉要在明年所定的时期为你生的儿子。”
  • 创世记 17:7
    我要与你以及你世世代代的后裔确立我的约,作为永远的约,我要成为你和你后裔的神。
  • 马太福音 13:17
    我确实地告诉你们:曾经有许多先知和义人渴望看你们所看见的,却没有看到;渴望听你们所听见的,却没有听到。
  • 诗篇 105:8-10
    他记念自己的约,直到永远;记念他吩咐的话,直到千代——就是他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向以撒所起的誓;又把这约给雅各立为律例,给以色列立为永远的约;
  • 希伯来书 8:8-9
    因为神指责说:“看哪,时候就要到了!主说,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订立新约。这约不像从前我拉着他们祖先的手,在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日子里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没有持守我的约,我就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
  • 加拉太书 3:17-21
    我说的这话是:四百三十年以后出现的律法,不能废弃神预先立好的约,使那应许无效。如果继业是本于律法,就不再是本于应许了;但是神把继业赐给亚伯拉罕是藉着应许。那么,为什么要有律法呢?律法是为了过犯的缘故被加上的,直到那蒙应许的后裔来临;律法是藉着天使,通过中保的手所规定的。不过中保没有为一方的,神却是一位。那么,律法和神的各样应许是对立的吗?绝对不是!如果一个能使人得生命的律法被赐下,义就真是本于律法了。
  • 耶利米书 32: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