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24: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西結書 44:22
    他們不可娶寡婦或被休的婦人;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留下的寡婦。
  • 馬可福音 10:11
    他對他們說:“誰休妻另娶,誰就是犯姦淫,得罪了妻子。
  • 利未記 21:7
    祭司不可娶被玷辱了的妓女為妻,也不可娶被丈夫離棄的女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他的神為聖的。
  • 哥林多前書 7:15
    如果那不信的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在這種情形之下,信主的弟兄或姊妹都不必勉強。神呼召你們,是要你們和睦。
  • 民數記 30:9
    “寡婦,或是離了婚的婦人所許的願,就是她所說約束自己的一切話,都為有效。
  • 利未記 22:13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或是被休的,而且沒有孩子,又回到自己的父家,像她年輕的時候一樣,她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只是任何外族人都不可吃。
  • 馬太福音 5:32
    可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如果不是因她不貞,就是促使她犯姦淫;無論誰娶了被休的婦人,也就是犯姦淫了。
  • 利未記 21:14
    寡婦、被休的婦人、受玷辱的妓女,他都不可以娶;他只可以娶自己族人中的處女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