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 4:1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5:22
    吾乃語爾、凡忿怒其兄弟者受判;詈兄弟曰「蠢才」者、難免讞院之罰;曰「匪類」者、難免地獄之火。
  • 使徒行傳 5:34-42
    有法利塞人迦瑪列者、民眾所愛戴之法師也、起而令宗徒暫退。乃勸眾曰、『義塞人乎。若輩當審慎處之。昔丟大自炫自尊、附者四百、及其伏誅、眾乃四逸。嗣於報名登冊之際、加利利有猶大者、復起誘民作亂、旋亦云亡、從者星散。為今之計、莫如予以放任、勿加干涉;若其計謀作為、乃本乎人意、則必自敗;苟出上主、爾亦何能遏之、抑將有悖天主矣。』眾然其言、召宗徒至命毋奉名傳道、笞而釋之。宗徒既離公會、心竊自喜、竟蒙特寵、得為聖名而受辱、何樂如之。乃日於殿中、或在寓所、誨人不倦、而宣耶穌為基督焉。
  • 使徒行傳 26:30-32
    於是王與總督百尼基及在座者悉起、退而共議、僉曰:『是人實無應死或被囚之罪。』亞基帕又語非斯都曰:『苟是人未上訴於凱撒、本可開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