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林多後書 3: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12:18-21
    應知爾今所陟者、非一有形之山、其上有火焰靉靆、幽冥暴風。爾所聞者、亦非號角之聲、及令人不堪卒聞之音。當時若輩聞及、皆不寒而慄。蓋天主之諭曰:『即使走獸觸及此山:亦當石擊以死。』其恐怖之情形、蓋有如此其甚者。摩西亦曰:『吾不勝恐懼戰慄。』其所見之可怖、可想而知矣。
  • 羅馬書 3:21-22
    今天主之正義、初不因法而彰;法與先知、不過為斯義之佐證。天主之正義、惟憑信仰耶穌基督、而加於篤信者之身;無偏無倚、一視同仁。
  • 哥林多後書 5:21
    夫以毫無罪孽之基督、天主竟使其為吾人之故、成為罪孽、亦欲令吾人因基督之功、而成天主之正義云耳。
  • 哥林多後書 3:10-11
    舊時之所謂光榮者、今則如見大明而闇然無光矣。夫終須廢棄之臨時制度、且產生於光榮之中、則其永久者之光榮、又為何如!
  • 哥林多前書 15:41
    日之榮異於月月之榮異於星、一星之榮異於他星。
  • 羅馬書 4:11
    其受割之儀式、不過為因信成義之印證、而其信德則於未割之時、固已全具矣。因是亞伯漢乃為未受割而因信成義者之父、
  • 加拉太書 3:10
    若夫徒恃律法者、則實處於咒咀之下。經不云乎:『凡不遵行律法之一切規定者、應服咒詛。』
  • 哥林多前書 1:30
    爾等得優遊於耶穌基督之中、天主之恩也;而耶穌基督實已成為吾人之智慧、正義、聖德、與救贖矣。
  • 腓立比書 3:9
    而與之合為一體。蓋予自身了無仁義、律法亦不足為恃、惟天主為仁義之泉源、而所以致之者、則惟信仰基督而已矣。
  • 出埃及記 19:12-19
  • 希伯來書 3:5-6
    且摩西不過天主全宅中之一忠僕、而傳達天主之聖諭者也;惟基督則為嗣子乃聖宅之主人也。聖宅者何、吾人是已;亦在吾人常存蓬勃之朝氣、與夫浩然之望德、堅忍不拔、莫負初心而已矣。
  • 出埃及記 20:18-19
  • 羅馬書 1:17-18
    蓋天主之正義、已藉福音而啟示矣。此正義乃肇於信德、而成於信德者也。經曰:『惟義者憑信德而生、』此之謂也。且天主之譴怒、實未嘗不自天而顯、用警悖逆、不義、以邪惡阻塞天理之人。
  • 羅馬書 5:15-21
    雖然、恩寵之效、固非罪惡之累所得同日而語矣。夫因一人之罪、致眾受其死、則因一人之功、不更能使眾沾其恩耶?且恩賜之效、不僅抵銷一原罪而已。蓋審判雖據一罪而定讞、而慈恩則免眾罪以成義。夫以一人之罪、死亡即因若人而乘權;況在沾溉洪恩而受成義之惠者、有不因唯一基督、而乘權於生命之中乎?總之、眾人皆因一人之罪而處死、亦因一人之義得免罪責、而獲生命。蓋因一人之逆、而眾皆獲罪;亦因一人之順、而眾皆成義也。夫法之所至罪之所彰也;而罪之所彰、恩亦彌盛。罪之彰在死亡之界而恩之盛則在永生之域。其所以然者、惟恃吾主耶穌而成義耳。
  • 以賽亞書 46:13
  • 羅馬書 10:3-10
    蓋既昧於天主之義、故惟求自立其義、而不服膺天主之義矣。夫基督者、集律法之大成、而因信成義之道所由肇也。昔摩西論緣法求義之道曰:『遵此而行者得生。』而因信成義之道則云:『毋私心妄想、誰能登天、以降基督於人間?誰能入淵、以起基督於死中?』然則如之何?曰:『聖道不遠、在爾口角、在爾心中。』此即指吾人所傳信德之道而言也。申言之、爾第以爾之口、承認耶穌為主、且以爾之心、篤信天主曾起之於死者之中;則爾之得救必矣。蓋中心信之、所以成義;口角傳之、所以蒙恩也。
  • 加拉太書 5:4-5
    爾既欲求義於律法之中、則與基督絕緣、而自置於恩寵之外矣。蓋吾人惟恃聖神而起信心、始有成義之望耳。
  • 彼得後書 1:1
    耶穌基督之僕兼宗徒、西門、伯鐸祿、致書於因我天主救主耶穌基督之仁義而與我輩一體共承無上之寶信者曰:
  • 哥林多後書 3:6-7
    不寧惟是、使吾儕足以任新約之役者、亦惟天主而已。此約也、非本乎文字、乃本乎聖神。蓋文字乃肅殺之具、而聖神則生命之源也。夫以肅殺之文字、勒之於石、供其役者、且有盛極一時之殊榮、甚至摩西面上光采煥發、非義塞子孫所得而直視焉;
  • 羅馬書 8:3-4
    夫舊法之所以軟弱而無能者、實肉身之情慾、為之梗也。今天主竟使其聖子成人、且具罪人之形體、為罪捨身、於是吾人肉身中之罪、乃被處決、而不復能乘權矣。所望吾人不復從欲而從神、庶幾律法之正義、得以成全於吾人之身。
  • 耶利米書 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