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下 2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 尼希米記 13:23-27
    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着神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我又說:「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愛,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國的王;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神呢?」
  • 創世記 27:12-13
    倘若我父親摸着我,必以我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詛,不得祝福。」他母親對他說:「我兒,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你只管聽我的話,去把羊羔給我拿來。」
  • 士師記 17:4-5
    米迦將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將二百舍客勒銀子交給銀匠,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內。這米迦有了神堂,又製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
  • 申命記 13:6-10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 創世記 6:4-5
    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 使徒行傳 4:19
    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
  • 瑪拉基書 2:15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 申命記 7:3-4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
  • 馬太福音 14:8-11
    女兒被母親所使,就說:「請把施洗約翰的頭放在盤子裏,拿來給我。」王便憂愁,但因他所起的誓,又因同席的人,就吩咐給她;於是打發人去,在監裏斬了約翰,把頭放在盤子裏,拿來給了女子;女子拿去給她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