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摩太前书 5: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记 19:15
  • 马太福音 18:16
    如果他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个或两个人一起去,为要使“任何事,凭两个或三个见证人的口,才能成立。”
  • 哥林多后书 13:1
    这是我第三次到你们那里去。“任何事,凭两个或三个见证人的口,才能成立。”
  • 提多书 1:6
    如果有人是无可指责的;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是信徒,没有被控告为放荡或不服从,你就可以委任。
  • 申命记 17:6
  • 申命记 19:18-19
  • 使徒行传 24:2-13
    保罗被叫进来,特图罗斯就开始控告,说:“菲利克斯大人!因着您,我们大享和平;因着您的远见,本国也进行了许多改革;我们事事处处满怀感谢地领受。但为了不过多地烦扰您,我恳求您,以您的仁慈听我们简短地说。我们发现这个人像瘟疫一样,煽动普天下犹太人暴乱;他又是拿撒勒人教派的一个头目。他甚至试图玷污圣殿,我们就把他拘捕了。我们本来想按照我们的律法审判他,
  • 使徒行传 11:30
    他们就这么做了,由巴拿巴和扫罗经手,把所捐献的送到长老们那里。
  • 希伯来书 10:28
    任何拒绝摩西律法的人,凭两个或三个见证人的见证,就得不到怜悯而死,
  • 约翰福音 8:17
    连你们的律法上也记载着:两个人的见证才是有效的。
  • 使徒行传 25:16
    我回答他们:在被告还没有与原告当面对质,并且对被控罪名还没有获得申辩机会以前,就把被告交出去,这不符合罗马人的规矩。
  • 约翰福音 18:29
    于是彼拉多出来,到他们那里,说:“你们提出什么来控告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