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一書 3: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雅各書 2:15-16
    如果有弟兄或姐妹衣不蔽體,又缺乏日用的食物,而你們當中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要的,這有什麼好處呢?
  • 哥林多前書 13:4-7
    愛是恆久忍耐,又是仁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自大;不做不合宜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動怒,不計算人的惡,不為不義歡喜,而與真理同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 以弗所書 4:15
    我們卻要在愛中說真話,在一切事上向著他長進;他就是頭,是基督。
  • 加拉太書 6:1-2
    弟兄們,一個人無論被任何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都要以溫柔的心靈把這樣的人挽回過來;但是你自己要留心,免得你也受試探。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將成全基督的律法。
  • 馬太福音 25:41-45
    那時王要對在左邊的人說:『你們這些被詛咒的人!離開我!進到那已經為魔鬼和他的使者們所預備好的永遠的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沒有給我吃;我渴了,你們沒有給我喝;我在異鄉時,你們沒有收留我;我衣不蔽體,你們沒有給我穿;我患了病、在監獄裡,你們沒有照顧我。』「那時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在異鄉,或衣不蔽體,或患了病,或在監獄裡,而沒有服事你呢?』「那時王要回答他們,說:『我確實地告訴你們:你們沒有為我這些弟兄中最小的一個所做的事,也就是沒有為我做。』
  • 約翰一書 2:1
    我的孩子們哪,我把這些事寫給你們,免得你們犯罪。但如果有人犯了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辯護者,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