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林多前書 6: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5:11
    但現在我寫信告訴你們,如果有稱為弟兄,卻是行淫亂、貪心、拜偶像、辱罵人、醉酒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和他來往,連和他吃飯都不可。
  • 加拉太書 5:21
    嫉妒、醉酒、荒宴,和類似的事。我從前早就告訴過你們,現在又事先告訴你們:行這些事的人,必定不能承受神的國。
  • 以西結書 22:29
    這地的人民常常欺壓人,慣行搶掠,虧待困苦窮乏的人,毫無公理地去欺壓寄居的人。
  • 馬太福音 23:33
    你們這些蛇,這些毒蛇所生的啊,你們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
  • 以弗所書 4:28
    偷竊的,不要再偷,卻要作工,親手作正當的事,使自己可以把所得到的,分給缺乏的人。
  • 以西結書 22:27
    其中的官長好像撕碎獵物的豺狼,流人的血,滅人的命,為要得不義之財。
  • 彼得前書 4:15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因為殺人、或偷竊、或行惡、或好管閒事而受苦。
  • 約翰福音 12:6
    他說這話,並不是因為他關懷窮人,而是因為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6
    誰也不要在這事上越軌,佔弟兄的便宜,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這是我們從前告訴過你們,又嚴嚴警戒過你們的。
  • 詩篇 50:17-18
    至於你,你憎恨管教,並且把我的話丟在背後。你看見盜賊的時候,就樂於和他在一起;你又與行淫的人有分。
  • 以西結書 22:13
    “‘看哪!因你所得的不義之財,又因在你中間所流的血,我就拍掌。
  • 耶利米書 7:11
    這稱為我名下的殿,難道在你們眼中看為賊窩嗎?但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 以賽亞書 1:23
    你的官長存心悖逆,與盜賊同夥;人都貪愛賄賂,追索私酬;他們不替孤兒伸冤,寡婦的案件也呈不到他們面前。
  • 馬太福音 23:13
    “虛偽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哪,你們有禍了!你們在人面前關了天國的門,自己不進去,連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准他們進去。﹙有些抄本有第
  • 馬太福音 21:19
    他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走過去;但他在樹上甚麼也找不到,只有葉子,就對樹說:“你永遠不再結果子了。”那棵樹就立刻枯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