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nd Logo
  • 圣经
  • 资源
  • 计划
  • 联系我们
  • APP下载
  • 圣经
  • 搜索
  • 原文研究
  • 逐节对照
我的
跟随系统浅色深色简体中文香港繁體台灣繁體English
奉献
书卷章

旧约

  • 創創世記
  • 出出埃及記
  • 利利未記
  • 民民數記
  • 申申命記
  • 書約書亞記
  • 士士師記
  • 得路得記
  • 撒上撒母耳記上
  • 撒下撒母耳記下
  • 王上列王紀上
  • 王下列王紀下
  • 歷上歷代志上
  • 歷下歷代志下
  • 拉以斯拉記
  • 尼尼希米記
  • 斯以斯帖記
  • 伯約伯記
  • 詩詩篇
  • 箴箴言
  • 傳傳道書
  • 歌雅歌
  • 賽以賽亞書
  • 耶耶利米書
  • 哀耶利米哀歌
  • 結以西結書
  • 但但以理書
  • 何何西阿書
  • 珥約珥書
  • 摩阿摩司書
  • 俄俄巴底亞書
  • 拿約拿書
  • 彌彌迦書
  • 鴻那鴻書
  • 哈哈巴谷書
  • 番西番雅書
  • 該哈該書
  • 亞撒迦利亞書
  • 瑪瑪拉基書

新约

  • 太馬太福音
  • 可馬可福音
  • 路路加福音
  • 約約翰福音
  • 徒使徒行傳
  • 羅羅馬書
  • 林前哥林多前書
  • 林後哥林多後書
  • 加加拉太書
  • 弗以弗所書
  • 腓腓立比書
  • 西歌羅西書
  • 帖前帖撒羅尼迦前書
  • 帖後帖撒羅尼迦後書
  • 提前提摩太前書
  • 提後提摩太後書
  • 多提多書
  • 門腓利門書
  • 來希伯來書
  • 雅雅各書
  • 彼前彼得前書
  • 彼後彼得後書
  • 約壹約翰一書
  • 約貳約翰二書
  • 約叁約翰三書
  • 猶猶大書
  • 啟啟示錄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圣经版本

    播放版本对照
    设置
    显示节号
    显示标题
    显示脚注
    逐节分段
    不可拜假神
    1「如果你們中間出現了先知或解夢的人,要顯神蹟奇事給你們看,
    2勸你們隨從、供奉不認識的其他神明,即使他們顯的神蹟奇事應驗了,
    3你們也不可聽從他們。因為這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在試驗你們,要看看你們是否全心全意地愛祂。
    4你們要跟從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敬畏祂,遵守祂的誡命,聽從祂的話,事奉祂,倚靠祂。
    5必須處死那些先知或解夢的人,因為他們慫恿你們背叛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偏離祂吩咐你們當走的道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曾帶你們離開埃及,救贖你們脫離奴役。你們必須清除你們當中的邪惡。
    6「如果你們的親兄弟、兒女、愛妻或摯友暗中引誘你們去拜你們和你們祖先都不認識的其他神明,
    7引誘你們去拜你們周圍各族的神明,或在附近或遠在天邊,
    8你們不可遷就、聽從他們,不可憐惜他們,不可放過或包庇他們。
    9必須處死他們。你們要首先下手,然後眾人一起打死他們。
    10你們要用石頭打死他們,因為他們企圖使你們背棄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祂曾把你們從受奴役之地埃及領出來。
    11這樣,所有以色列人聽了就會害怕,必無人再敢在你們中間做這種惡事。
    12-13「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居住的各城中,如果你們聽說某城裡有惡人引誘城中的居民偏離正路,唆使他們去供奉你們不認識的其他神明,
    14你們要認真查明真相。如果傳聞屬實,你們當中確有此惡行,
    15你們一定要用刀殺光那城中的居民和牲畜。
    16你們要把城中的財物堆在廣場中心,然後放火焚燒那城和城中的財物,作為燔祭獻給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城要永遠荒廢,不可重建。
    17-18你們不可保留任何應當被毀滅的東西,這樣耶和華就不再向你們發怒,轉而施恩憐憫你們。
    「只要你們遵守我今天吩咐你們的一切誡命,做耶和華視為正的事,祂必按照祂對你們祖先所起的誓,憐憫你們,使你們人丁興旺。

    聖經當代譯本™

    版權所有©1979,2005,2007,2012,2023 Biblica, Inc.

    版權所有。切勿翻印。

    © 2013-2025 WeDevote Bible
    隐私政策使用条款反馈捐赠
    圣经
    资源
    计划
    奉献